一、重新审视后现代法学:“潮退”之后的后现代
二、后现代法学中国化学术演进与发展的内在逻辑
(一)后现代“辅助线”:理论引介阶段的“新鲜”与“警惕”
(二)后现代“诱惑力”(8):理论消化阶段的“塑造”与“评估”
(三)后现代“启示录”:理论运用阶段的“消解”与“潜流”
三、后现代法学中国化学术演进与发展的样本分析:以法律与文学为例
(一)于两可之间:摇摆于现代与后现代之间的法律与文学
(二)本土化塑造:对法律与文学之后现代性的发掘与确认
四、简要的结语:后现代法学中国化学术演进与发展的启示及未来可能性
文章摘要:后现代法学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被引进后便在国内迅速掀起了研究高潮,形成了持续20余年的独特的学术景观,不仅丰富了法律话语,激发了法学研究的活力,也增强了理论法学研究的反思意识、问题意识与本土意识。对后现代法学智识资源及其中国化的学术演进理应予以重新审视,其经历了从理论引介阶段的"新鲜"与"警惕"到理论消化阶段的"塑造"与"评估"再到理论运用阶段的"消解"与"潜流"。中国后现代法学的发展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不断演进,将后现代理论置于当下中国法学理论发展与现代法治国家建设的背景之下,其对法律理论乃至法律实践问题施以关照,对中国法学的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通过对作为后现代法学学派之一的法律与文学的分析,可以明显地看到这一点。面对人工智能时代及知识信息时代在法学领域的新挑战,后现代法学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D90
文章来源:《现代法学》 网址: http://www.xdfxzz.cn/qikandaodu/2022/0210/639.html